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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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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3-03-27 08:38  

按照《河南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专业实际情况制定bat365官网登录入口(以下简称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组织管理

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公示与落实、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成立复试小组、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做好复试试题、同等学力加试试题的命题和保密工作以及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主管思想政治工作的领导组成。

学院根据学科专业(领域)实际情况,分别成立植物保护学术硕士、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硕士植物保护方向、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硕士农业资源利用方向、资源与环境4个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7名成员组成,设组长1名,设专职秘书1人。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相同分数线的原则。

2.坚持复试的科学性。采用综合性、多元化的考察方式和方法。

3.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对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身心健康状况的考核。

4.坚持科学选拔、客观评价的原则,初试、复试成绩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5.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复试过程坚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6.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工作程序

(一)复试分数线

考生初试成绩需符合全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具体如下:

表1复试成绩要求

学科门类名称

专业学位类别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09农学(学术学位)

251

33

50

095100农业硕士(专业学位)

251

33

50

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

273

38

57

(二)复试比例

实行差额复试。一志愿上线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调剂考生按照初试志愿、专业背景、初试成绩总分等)确定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

招生计划人数:复试人数≥1:1.2

(三)复试通知

1.网络通知:在bat365官网登录入口在网站公布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2.电话通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和微信群内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名单。

1)复试时间:第一志愿2023年3月31日、调剂考生2023年4月8日;

2)复试地点:实验楼E307、E311。

3)复试准备: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并提交的材料等见河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相关通知及其后续通知。

(四)复试报到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需向学院报到,报到时间:3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地点:E307,调剂考试复试报到4月7日晚上19:30-21:30。考生报到时,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资格审查

复试前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或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需如实、准确提交各项材料。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考生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未按规定时间到校参加复试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考生复试前应准备本人以下材料,并将相应材料原件的清晰扫描或照片版(jpg/pdf格式)依照一下顺序命名并打压缩包发送(命名:资格审查+姓名+专业+研究方向),并在4月7日18:00前发送到邮箱: zihuanyjs@163.com,以便进行资格审查;原件于报到时提交至报考学院。

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身份证正反面居中印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粘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书面稿及电子稿;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籍认证报告;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6)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学位证明;

(7)《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8)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0)对于在2023年研究生新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查验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2.往届毕业生: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核对照片、证件号码);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粘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历证书编号;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本科生,需要同时提交高职高专学历原件及复印件);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学位证书编号;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提供);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书面稿及电子稿(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本科生,需要同时提交高职高专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或其代理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教育部学位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书面稿及电子稿(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提供);

(7)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和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8)《河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9)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体检);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11)对于在读研究生,须查验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线下复试的形式。包括笔试、面试。

1.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三个方面,满分250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考查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创新精神和能力;本专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考生运用本学科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外语水平测试: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阅读与写作能力的测试。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举止礼仪、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情况等。

2.复试要求

(1)笔试。满分150分(其中:专业知识笔试100分,专业外语笔试50分),笔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列出的复试笔试科目进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专业外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只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面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00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占40分)。主要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外语听力水平、口语水平,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等进行测试。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面试期间,要求所有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工作人员、复试考生全程佩戴口罩。整个面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低于2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考生加权总成绩的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后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的40%(复试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6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权重的40%)。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00×100×0.6+复试成绩×0.4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150×100×0.6+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 ×0.4

(七)体检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须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体检费:30元/生,由校医院收取。体检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五、调剂工作

(一)接受调剂生的学科专业或领域

2023年,我校全日制植物保护学术硕士、非全日制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专业硕士、全日制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有缺额,可以接受考生调剂(调剂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为准)。

(二)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一般情况下,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与调入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0951农业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内各专业领域相互调剂时,一般应按照业务课一农业知识综合的考试科目进行调剂,即农业知识综合的考试科目相同时,方可相互调剂。

(三)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到我校的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我校内部调剂考生,还包括全日制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学习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到普通计划)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4月6日~4月30日。

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学院将通过网上调剂系统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为24小时)回复确认。

(四)我校考生调剂外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教育部规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或在我校无法录取的情况下,考生可按照教育部2023年的调剂政策和要求,申请调剂到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为方便考生调剂,学院在考生复试结束后尽早告知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

六、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及时调查、认真处理并回复考生。考生如对学院处理不服,可向学校研究生处提出申诉。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研究生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进行复试录取。

2.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拔人才。

3.政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考生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协议,未签订定向就业协议的考生则录取为“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三)录取程序

1.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合格的考生是否最终录取应以综合成绩排名为主要依据。

综合成绩排名:各学科、专业(领域)拟录取考生名单按第一志愿、调剂志愿分别排序。

若排名靠前的考生在规定时限内没有接受“待录取”,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顺延“待录取”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

2.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若公示拟录取的考生中,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可顺延“拟录取”其他复试合格的考生另行公示。

八、复试纪律

1.复试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务必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切实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本年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复试及录取的相关工作。

2.学院加强对复试小组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我约束的自觉性;加大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招生工作公正、公平、公开的环境。对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生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学院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程序、要求和时间表进行操作。

4.学院应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规定,不超越招生政策的规定和权限自定招生办法。

5.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复试录取工作日常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3月30日

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30复试考生报到、资格审查、诚信教育。

3月30日

下午14:30-18:30,同等学力加试。

3月31日

上午9:00-12:00,专业课笔试、专业外语笔试。

3月31日

下午14∶30—18:30,面试

4月3日

上午08∶00—10∶00,一志愿拟录取考生体检。

4月3日—4月17日

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

4月6日—4月10日

调剂复试,完成招生计划。

4月13日—4月26日

调剂复试结果公示10个工作日

4月30日前

完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十、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

我院李老师:0373-3040126研究生处电话:0373-3040863。

我院2023年研究生第二批复试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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